厦航2009年度半自费飞行学员手续办理公告
各位学员:
针对部分学员提出关于就业协议签订、户口档案调转等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
公司暂未确定本批学员报到培训时间,但初定于2009年8月,请各位学员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同时我们也会在确定报到时间后,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大家,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有变更,请及时与我部确认)。
二、户口及人事档案办理
学员培训合格并正式录用后,厦航依据录用地政府相关规定协助办理户口、人事档案调入手续。2009年应届毕业生学员可自行协商学校落实毕业后户口档案办理事宜,建议可暂时存放学校,或调回原生源地。
三、护照、签证办理
公司已通知各位学员务必于报到培训前自行在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或公安局办理因私护照,并于报到培训时上交公司统一办理出国培训签证手续。
四、培训协议签订
公司初步计划于8月份组织学员到公司进行英语复查,考核合格后进入飞行理论培训,同时签订培训协议。
五、贷款协议签订
学员完成公司飞行理论培训及英语强化,并通过航校面试后,签订贷款协议。
六、劳动合同签订
学员完成飞行培训(包括:飞行理论培训、英语强化及航校飞行训练)合格后,公司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对于2009年应届毕业生学员,公司不安排签订就业协议,具体事宜请学员商学校解决。
另外,公司于近期组织了学员英语复查,复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学员通过自身努力,英语水平均有提高,但仍有部分学员英语底子仍较薄弱、口语表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请各位学员在抓紧办理上述各项相关事宜时,继续加强英语学习,提高英语水平,公司对于8月份组织的英语复查未合格者将取消培训资格。
特此公告。
厦门航空人力资源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